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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桂广粉体材料有限公司乐和粉厂办公楼及质检中心改造项目比选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47发布日期:2026-03-27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乐和粉厂办公楼及质检中心改造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桂林桂广粉体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桂林桂广粉体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乐和粉厂办公楼及质检中心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桂林市临桂区。

2.3项目预算金额:3863943.33元

2.4项目招标控制价(上限控制价):3632106.73元

2.5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改造建筑装饰、结构加固、给排水、电气、拆除工程等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人要求。

2.6工期要求:120天。

2.7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以及最低资格要求

3.1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安全、防护、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事项说明

4.1获取比选文件

1)获取时间:2026327日至20263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 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

电子邮件方式:供应商请将“文件工本费转账凭证”发电子邮件至908539804@qq.com,邮件中请附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时提供)】、项目名称及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与发送报名资料的电子邮箱一致),上述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注:如是个人账户交纳文件工本费的,则须在邮件中附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事项需包括获取采购文件事宜)。若供应商需获取纸质版文件,请在邮件中备注邮寄地址和收件人及联系方式(邮寄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比选文件售价:比选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4比选文件工本费交纳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

银行账号:660000022460000016;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峰支行

5)咨询联系电话:毛崇文、0773-3569998。

注:已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4.2请各位投标人根据比选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于20264214时30分前到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五楼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比选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xdczxyxgs.com/)。

 、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人:梁碧云、毛崇文、方莹、彭冬梅、阳泓、李鹏宇、杨红东、崔婧

   话:0773-3569998

 

 

招标人:桂林桂广粉体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7日